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宣布上調成品油和電力價格。分析人士23日指出,此舉有利于理順價格機制、保障市場供應,有助于資源節(jié)約和節(jié)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是我國積極穩(wěn)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一步。
油電價格上調有利于疏導價格矛盾和保障市場供應
此次價格調整,汽油、柴油價格從6月20日起每噸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價格每噸提高1500元;全國銷售電價自7月1日起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分。
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大地指出,此次油電價格調整是在原油和煤炭價格上漲,我國成品油、電力因價格矛盾出現供應緊張的背景下進行的。
我國原油和煤炭價格由市場調節(jié),成品油和電力價格則由政府調控。去年11月,我國曾上調過一次成品油價格,但此后再未進行過調整。其間,國際原油價格從每桶90多美元上漲到近期最高每桶138美元,上漲幅度超過45%。
周大地說,國際油價持續(xù)高漲,已不是短期趨勢。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倒掛已給我國經濟運行造成了負面影響。前一段時間,由于煉油虧損加劇,部分煉油廠特別是地方煉油廠停產或半停產,嚴重影響成品油市場供應。排隊加油現象已蔓延到全國很多地區(qū),并滋生出囤油倒賣、擅自加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此外,由于國內成品油價格偏低,周邊國家、地區(qū)跨境加油增加,進一步加劇了我國成品油供應緊張的矛盾。
隨著國際能源資源價格普遍走高,煤炭價格也出現大幅上漲。我國發(fā)電成本中煤炭價格所占比重較大,由于電價得不到及時調整,發(fā)電企業(yè)多發(fā)多虧,個別電廠甚至出現缺煤停機現象。隨著夏季用電高峰來臨,保證電力市場供應的壓力也逐步加大。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我國適當上調油電價格,及時疏導價格矛盾,有利于提高國內成品油和電力供給能力,保障市場供應,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油電價格上調有利于引導合理消費和推進節(jié)能減排
周大地說,這次上調成品油價格,短期看可以緩解國內供需緊張;長期看將向市場傳遞正確的價格信號,讓更多的人意識到,高油價將是長期趨勢。
當大排量高油耗的運動型多用途乘用車(SUV)因高油價在美國遭冷遇的同時,今年前5個月,我國國產SUV銷量卻同比增長了39.72%,進口SUV更是增勢迅猛。
“這說明低油價對引導合理消費能源沒有產生實質作用。”周大地說。他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源低價反而不利于推動能效提高和資源節(jié)約。此次上調油電價格,對于我國實現節(jié)能減排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十一五”的第三年,今年是完成五年單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這一節(jié)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的關鍵一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齊建國指出,節(jié)能減排實際上是經濟問題,應利用包括價格在內的市場經濟手段來解決。這次價格調整,有利于向市場傳遞正確的價格信號,有利于促進替代能源的開發(fā)、新能源技術的創(chuàng)新和生產者管理水平的提高,這最終將有利于節(jié)能減排。
油電價格上調有利于穩(wěn)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周大地認為,這次適當提高成品油和電力價格,是我國積極穩(wěn)妥推進資源性產品改革的重要一步,“很及時,也有一定力度”。
事實上,我國早已明確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目標和方向,制定了石油價格綜合配套改革方案、電價改革方案,建立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目的是逐步理順價格關系,充分發(fā)揮價格機制在能源市場的基礎性作用,為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創(chuàng)造有利的價格體制條件。這次上調油電價格,正是我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但是,在通脹壓力較大的背景下,我國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必須慎重、穩(wěn)妥。齊建國認為,此次調價方案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生活用電、用氣等不提價,對農民給予油價補貼,同時提高對城鄉(xiāng)低保家庭的補貼等,這都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價格提高給百姓生活帶來的負面影響。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所長李向陽指出,這次油電價格調整,對高耗能企業(yè)的贏利能力也將帶來一定影響,但這符合國家調整產業(yè)結構的目標。從長期看有利于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調整和優(yōu)化經濟結構,緩解貿易順差,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某些資源會越來越稀缺,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資源產品價格改革,最終實現資源價格根據市場需求及時進行自我調整是必由之路。”齊建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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