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美國消費者和決策者對能源的態(tài)度明顯受到油價影響
美國新能源政策乍露頭角
多年以來,特別是因為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一事,美國一直成為國際嚴厲批判的對象。有評論家指出:美國是排放二氧化碳的主要國家--與那些經濟實力甚微的國家不同的是--它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在環(huán)境保護方面實行更積極的政策。此外,由于美國嚴辭拒絕采取節(jié)能措施,因此至今國際社會對其也絲毫不予同情。2001年副總統(tǒng)理查德·迪克·切尼曾這樣總結美國的立場:節(jié)約也許只是個人美德的標志,然而絕非是建立全面而理智的能源政策的基礎。
美國最主要的能源法案早于1992年生效,大概沒人能想到,經歷了13年才對該法案做出重大修訂。
致使新能源法案出臺的事件很能說明問題。喬治·W·布什總統(tǒng)第一次任職期間就要求制定一部新法律。2001年該法的草案初稿提交討論,但未被通過形成法律。兩次議案都被參議院否決。歷經五年的討論,能源政策法令在2005年8月由總統(tǒng)正式簽署成為法律,但已不再含有議案初稿中的所有核心要素。為確保多數議員表決通過,立法者回避了若干問題,包括提高汽車燃料經濟性標準(CAFE標準)和關于燃油添加劑造成飲用水污染。
油價影響下的新能源政策法令
美國能源政策的新規(guī)定篇幅約有1700頁。據國會預算辦公室(CBO)統(tǒng)計,至2015年國家能源計劃補助金將達139億美元。其中直接補助金的凈值共計160億美元(即扣除后來的資金回流后),且稅收優(yōu)惠達123億美元。但是,采取措施之前大約要進行200次左右的可行性研究。就此而言,由于只有基于研究結果之上才能做出具體決定,因此許多議項的實施仍處于受限制狀態(tài)。
因為2005年能源政策法令(也稱為能源議案I)回避了加油站價格飆漲的問題,故而一項名為《確保美國汽油安全》(或稱能源議案II)的進一步議案已于去年10月提交討論。該項議案旨在促進煉油廠的建成并放寬此進程中的環(huán)保標準。眾議院以212票對210票的微弱優(yōu)勢通過了該議案。而參議院中共和黨占到100票中的55票,但在該黨內部會存在一些反對意見。據國會預算辦公室(CBO)估計,該議案耗資達35億美元。除了對該議案能否通過大多數表決尚存疑議外,其中哪些部分能最終付諸實施也未可知。畢竟,能否為個別措施發(fā)放資金還需經國會單獨表決通過。
實際上美國比任何一個工業(yè)國家都更加依賴原油。盡管美國人口僅占到世界人口的5%左右,但其消耗的石油和天然氣分別占全球總產量的25%和24%。大約三分之二的原油消耗于交通運輸。美國排放的二氧化碳比歐盟(15國)、日本及非洲的總和還要多。美國人認為使用廉價的運輸燃料與能源理所當然是美國式生活的核心部分。在美國,汽油是一種牽動人心的商品。任何企圖通過稅收或政策規(guī)定來改變這一事實的舉動都立即會招致批評和反對。
美國有影響力的游說團提出的駁論包括:人口分布稀疏,公共交通欠發(fā)達,社會底層生活艱辛困苦,諸如上班族長期使用5美元月票,而年老體弱者只買得起技術落后的高油耗汽車等。吉米·卡特總統(tǒng)1979年對第二次汽油價格沖擊所做出的反應是:發(fā)出節(jié)約能源倡議書并在白宮安裝太陽能設施,但此舉僅在美國引起輕微觸動。因此,繼任的羅納德·里根作為新總統(tǒng)上任后第一舉動就是拆除了白宮的太陽能裝置。
然而美國在節(jié)能方面仍潛力巨大。假使節(jié)約了更多能源,那么對能源進口的依賴性就會減少,能源價格上漲的壓力也會減輕。來自德國的例子表明,各種各樣的節(jié)能措施甚至能削弱一個國家能源消耗對經濟增長帶來的影響。而節(jié)約能源還有利于環(huán)境平衡。由于油價飆升并發(fā)生井噴導致了2005年夏季輕型卡車需求量暴跌,這表明近來美國消費者對能源的需求也受到油價影響。
再生能源應受到更多關注
聯邦政策制定者普遍認為目前大多數再生能源仍然存在劣勢--即它們不夠經濟--并且此劣勢會長期持續(xù)下去。因此,對再生能源進行補貼被視作只能導致長期內的"沉沒成本(sunkcosts)",而對于投資并不一定能有所回報。
因此,新能源立法首次包括了對再生能源的實質性補貼,此舉確實令人驚訝。據國會預算辦公室(CBO)數據,未來十年間(至2015年)為再生能源提供的直接資助將達4500萬美元。這筆款項將以稅收減免的形式予以資助。立法中還包括其他一些內容,諸如乙醇作為汽車燃料也將享受總統(tǒng)所頒布的"氫燃料計劃"基金(自2003年起開始實行)作為補貼,同時該基金也將編入立法。但是,國會預算辦公室認為對此項目的資金投入應獨立計算??偠灾c能源補貼的總額140億美元相比,再生能源的實際基金額度就超過了10億美元。
故而,批評家們所指出的再生資源產量過低以致其市場份額無法顯著提升的意見是正確的。支持者們則持相反觀點:上一輪國家激勵計劃--例如,針對太陽能的計劃等--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已宣告終結,而最終新的國家基金方針將隨后出臺。他們大談"圓滿成功",甚至描述美國在再生能源方面已成為一個"不斷增長的有前景的市場"。事實上,聯邦基金對于發(fā)展諸如風能、太陽能此類的新型再生能源的主體市場肯定是不充足的。而只有將聯邦基金與諸如加利福尼亞、俄勒岡和華盛頓等各州不同的鼓勵性措施結合起來才能提高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從長遠看,美國除了發(fā)展再生能源也別無選擇。而目前在此方面的世界性主體市場正在籌建中。如果美國公司要想從中分一杯羹,就必須有合適的產品。通用電氣公司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并開始涉足光電領域的風險投資,而其他公司也很可能會緊隨其后。
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根除假設永久成本(permanentcost)所帶來劣勢的速度要比美國政策制定者們目前想的還快。首先,由于礦物碳氫石油和天然氣的產量很可能無法滿足全球不斷增長的需求,因此其價格在未來若干年內很可能會不斷上漲。其次,生產再生能源的工廠由于批量生產規(guī)模不斷擴大也會使其單位生產成本下降。再次,不斷提高的全球環(huán)境意識將意味著能源生產與消費的外部成本(externalcost)會受到更廣泛的關注。
總之,在美國采取必要措施來對其能源政策進行實質性改變之前,很可能出現更嚴重的能源危機。新能源法案只不過是在礦藏能源日漸稀少的階段提出的初期改進措施。而聯邦基金肯定也不足以完成對能源組合的持續(xù)改造。只有將各州的能動性聯合起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應把未來希望寄托在美國遠見卓識的各州上,寄托在有創(chuàng)新精神的研究團體上,寄托在勇于承擔義務的群眾運動上。如果美國不從根本上改變其能源政策,那么它在國際能源與環(huán)境運動中的地位就不能提高。如果美國在保護能源方面行動緩慢,那將是一種恥辱,而且這種態(tài)度也會損害其長期的發(fā)展與領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