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我國資源、環(huán)境壓力和國內煤、電、油、運緊張的矛盾,我國正加強對包括資源性產品在內的“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商品的出口調控,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政策措施,擬將對“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調控由市場向生產環(huán)節(jié)延伸。如果這些政策能夠得到實施,將會大大遏制我國資源性產品盲目出口的狀況。
當今世界經濟的競爭格局中有兩個關鍵點:一是科技水平的較量,二是資源控制的較量。這兩方面的競爭已在全球范圍內日益加劇。
一些發(fā)達國家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就開始確立技術立國及資源保護的發(fā)展戰(zhàn)略。
法國從1975年起就建立了礦產品儲備計劃;日本購買中國的煤炭,沉入大海,以備將來之用;美國盡管礦產儲量潛在總值居世界首位,卻封存了大量礦床,對許多礦產品實行戰(zhàn)略性進口,甚至不惜重金購買國外礦床占而不采,目前美國儲備的礦產品共有63類93種,已成為世界上礦產品儲備最早、品種最多、儲備量最多的國家。
反觀中國,資源危機的意識似乎仍很淡薄,許多重要資源幾乎都是在自由放任的情況下各自為戰(zhàn)盲目開采,而且很多資源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出口到海外。以重要的戰(zhàn)略性資源金屬鎢為例,鎢主要被用來生產高速鋼,由于近年來國際上對高速鋼的需求日益擴大,大大刺激了中國鎢礦的生產和出口,以前中國每年出口鎢礦只有600噸,而現(xiàn)在卻高達8000噸。中國的鎢儲量原本占世界的65%,但僅僅四年時間便下降到了46%,流失了儲量的30%.而且這些出口產品的附加值極低,鎢精礦及其中間產品占到80%以上。在很多跨國貿易公司看來,廉價的勞動力加上稀有的原材料簡直是美味佳肴。
其實中國早已對很多資源性產品的出口制訂了相應的限制性政策,如鎢、錫、銻產品及其冶煉產品和部分稀土產品均作為一類出口產品管理,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口計劃,指定出口單位,并制定出口管理辦法,實行出口許可證制度,嚴禁計劃外出口,并嚴厲打擊走私販私活動。但是由于制度的弊病和利益的驅使,出現(xiàn)了宏觀控制不力,出口管理混亂,多頭出口的混亂局面,很多礦產品特別是鎢、錫、銻產品及其冶煉產品和稀土礦產品的出口數(shù)量不斷增加,價格卻不斷下跌,既擾亂了國際市場,又浪費了自己的資源,國家形成了巨大的損失,有權力的個人卻攫取了巨大的財富。
另外,中國小型礦山規(guī)模小,數(shù)量多,形成了礦業(yè)競爭主體過多、過亂、過于分散。許多礦業(yè)企業(yè)為了占領國內市場和擴大出口,競相壓價,從而引發(fā)整個行業(yè)的過度競爭、惡性競爭,致使礦產品的價格低迷,不但使礦業(yè)的經濟效益低下,更為嚴重的是國家大量戰(zhàn)略性資源以及不合理的價格流到了國外。
中國的經濟現(xiàn)在已經有了飛速的發(fā)展,已經不再需要用初級產品去換取那點可憐的外匯了,而且,中國已有能力對很多初級產品進行深加工,雖然這仍需要一定的資本和技術投資,但以目前中國市場的魅力而言,吸引外資及技術進入我們的國土已不算什么難事。因此,現(xiàn)在對包括資源性商品在內的“兩高一資”商品出口進行調控正當其時。而且,對于一些關于國家安全的重要戰(zhàn)略性資源,我們不但不能出口,反而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適時進口。另外,我們還應該制訂適合中國實際發(fā)展需要的更務實的戰(zhàn)略資源儲備計劃,雖然目前中國也有礦產資源儲備政策,但僅局限于生產消費性儲備,戰(zhàn)略性儲備和資源儲備尚未實施。(來源: 新京報 )